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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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事業之營業收入」定義?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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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係指我國企業之非合併營收(僅指母公司及其分支單位,不含子公司營收),包含內銷、外銷收入(含三角貿易收入),不包含佣金收入(佣金收入歸在非營業收入)。
三角貿易:係指接受國外買方訂單(訂單項目即最終產品),全部或部分在國外生產或委託生產,且最終產品不經台灣,直接運送至國外目的地,並負瑕疵擔保責任之交易。
(2)營業收入內容
①產品銷售收入(須扣除銷貨退回與折讓):包括自製產品及購入與企業所生產相同產品之銷售收入。
②修配收入:指為顧客修配機械、電機及大型運輸工具,以及水電燃氣供應業者裝設管線或更換零配件的收入。
③加工費收入:指代顧客加工產品所收取的收入。
④出售原材物燃料及兼銷商品收入。
⑤環境保護服務收入:指污染整治業之服務收入。
⑥其他營業收入:包括出售較大宗的下腳、廢料、廢品等銷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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