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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3-25  參觀人次:00023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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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研習作業須知

本部109年度臺日技術合作計畫赴日研習作業須知

 

一、109年度本部預定辦理選派研修員約4-5團22-24人赴日研習,請各單位研提項目,每類勿超過3項。
二、請各單位配合當前我國家建設與經濟發展及人力培訓之實際需要研提所需項目,但不得與最近3年內曾提出之項目重複。為符合經濟效益,獲選項目之單位推薦人員赴日研修時,仍以組團集體研修為主(每團至少4-6人為原則);又為跨大研習效益,將以跨單位提案及共同派員參與者為優先考量項目。
三、本計畫項下赴日研習人員,其研習所需費用包括出國前辦理出國手續等相關費用、赴日往返機票(經濟艙)及研習人員在日研習期間日支生活費(依院頒「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各機關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支應)及JICE研修安排費等均由本部專案預算負擔。
四、申請表格:
(一)每一赴日研修項目請填「臺日技術合作計畫研修項目表及資料表」,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承辦人email。
(二)各單位所提之申請項目如超過1項以上時,務請填列單位內之優先順序(請依1、2、3……列出,切勿每項均列第一優先),以利審核作業,並符合各單位之實際需求。
(三)以上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本部網站下載:http://www.moea.gov.tw/Mns/ietc/content/ContentLink.aspx?menu_id=1805
五、申請時限:
為免延誤影響本計畫之作業進度,請各單位儘速通知所屬相關單位或協調有關機關展開申請作業,並於本(108)年12月31日前將各類申請項目列明優先順序彙送本部國際合作處,逾期視同放棄。

更新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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