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郭智輝部長上任即推動「境外關內」政策,為落實政策及強化臺日產業鏈結,繼113年12月在捷克設立第一個「臺灣貿易投資中心」之後,今(21)日在日本福岡隆重舉行第二個中心的揭牌儀式,象徵臺日經貿合作關係的重要里程碑。
臺日雙方產業優勢高度互補,臺灣在半導體先進製程與AI硬體具全球領先地位,日本則在材料、設備與品質管理方面實力雄厚。九州地區則是日本半導體重鎮,而福岡是九州的經濟樞紐,選擇福岡設立「臺灣貿易投資中心」將發揮「橋梁」與「平台」的雙重角色,積極串聯臺日官、產、學、研資源,提供臺日雙方企業一站式服務,包括投資落地諮詢、產業媒合、技術交流、市場開發等。
揭牌儀式由經濟部江文若政務次長主持,江次長致詞時表示,臺日作為理念相近、產業互補的夥伴,未來透過福岡「臺灣貿易投資中心」的成立,將促進雙方企業實質落地,協助我國企業與日方夥伴共同布局亞太及第三地市場,創造雙贏合作格局,為亞太區域價值鏈注入新動能。
本次揭牌活動,現場200餘位來自臺日政商界的重要人士出席,日方自民黨前幹事長甘利明、福岡縣知事服部誠太郎、佐賀縣知事山口祥義、鹿兒島縣知事塩田康一、台北駐福岡經濟文化辦事處陳銘俊處長,及外貿協會黃志芳董事長等,共同見證臺日經貿夥伴關係邁入全新階段的重要時刻。
福岡「臺灣貿易投資中心」的成立,不僅是落實「境外關內」政策,更是我國深耕國際、強化產業鏈結的具體行動。臺日企業如有拓銷布局需求,可逕至福岡「臺灣貿易投資中心」網站瀏覽相關資訊 (https://fukuoka.taiwantrade.com/)或e-mail ([email protected])與中心聯繫。
貿易署發言人:胡副署長啟娟 聯絡電話:02-2397-7109、02-2397-717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貿易發展組楊組長佳憲 聯絡電話:02-2397-730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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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為因應美國關稅衝擊及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已辦理多場次產業座談會,傾聽業界心聲及需求,為加速協助中小企業、製造業與出進口廠商因應,經濟部將以從寬、從簡、從速原則推動「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針對「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開拓多元市場」等3大面向提供4項措施,包含「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加碼」、「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貸款加碼」、「研發轉型補助」及「爭取海外訂單」等,投入總經費410億元,以減少產業衝擊、提升產業競爭力、強化產業韌性、開拓多元市場。
在金融支持面向,對於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和中小微企業貸款加碼的申請資格也進行放寬,只要今年一定期間的營收相較去年同期、去年下半年月平均、或今年1至2月平均衰退達10%,皆可申請。
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加碼60億元,針對受美國關稅影響之出進口廠商提供協助,中小微企業保證額度每家6,000萬元、保證成數9.5成並加碼減免保證手續費最長2年;非中小微企業保證額度每家1億元、保證成數8~9成,以金融支持產業外銷。
另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貸款加碼50億元,提供直接或間接受美國關稅影響之中小微企業,利率最高2.22%、額度最高3,500萬元之貸款,貸款250萬元內提供每家業者1.5%之利率減碼,為期6個月,且提供最低9成之信用保證,貸款100萬元內保證成數一律10成。
在提升產業競爭力面向,加碼200億元,針對受美國關稅影響的製造業提供研發轉型補助,如遭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要求吸收關稅費用或貨品遭客戶退運的製造業者皆可提出申請,以開發具雙軸轉型、技術加值、行銷布局及跨域整合等高值化、差異化新產品,切入重要供應鏈或利基市場,布局多元市場,並透過法人能量協助業者技術升級,以維繫產業競爭力;個案補助(僅限中小企業可申請)每家最高補助500萬元,產業聯盟最高4,000萬元。
在開拓多元市場面向,加碼100億元,提供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之出進口廠商補助,單一企業補助每家最高500萬元,聯合申請補助最高2,000萬元,補助標的包含新設展示中心、服務(維修)中心及發貨倉庫等實體據點,或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協助企業布局全球。
為加速協助受影響產業因應,經濟部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56-476,政府並設立網頁專區(https://assist.nat.gov.tw/)供業者查詢運用。經濟部也將陸續召開各措施說明會,讓業界瞭解措施內容,以利政府政策得以有效協助受美國關稅影響業者度過難關,以達到立足臺灣,布局全球,加強美國,行銷全世界之目標,讓臺灣產業得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迅速應變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與韌性。
發言人:產業發展署陳佩利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903、0925-77515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產業發展署知識經濟產業組李佳峯組長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401、0926-00253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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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目的:為協助臺灣老店結合區域文化歷史,強化老店國際競爭力,擴展國際市場及提高知名度;彰顯老店經營人文故事,觸動大眾的認知共感力,期望透過多元整合性深度輔導服務,傳承臺灣獨特的歷史與文化價值,提升老店業者品牌知名度,也快速應對新世代的市場需求,維持競爭力並蓬勃發展。
2. 輔導對象:在我國經營60年(含)以上,並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有實體零售或服務門店之公司、商業。
3.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5日(四)下午5時止。
4. 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將應備之申請資料正本掃描或翻拍後,併同輔導基本資料暨申請表,寄送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5. 洽詢窗口: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02)2343-3300分機7426,李小姐。 申請須知服務專線:(02)2701-261 分機223,陳小姐。
114年老店新力創生計畫_老店創生輔導申請須知
開啟114年老店新力創生計畫_老店創生輔導申請須知.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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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財政部關務署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雲平臺建置,訂於114年4月23日(星期三)12時20分至13時20分辦理訊息交換平臺切換演練。 二、作業期間,關港貿XML訊息交換暫停(即B2G通關、簽審申辦訊息) 三、參與機關G2G簽審申辦訊息交換、會辦與查證訊息交換、批次檔案交換,維持正常服務。
貿易管理組廠商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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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47011113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梁建文(身分證統一編號:T12381****)未經許可輸入非屬本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食品案」檢證來函說明通知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114年3月25日以貿管理字第1140651613號函請應受送達人梁建文檢證來函說明旨述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件在案。惟經本署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函件無法投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09)領取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復,如逾期仍未函復,本署將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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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為僑務委員會指導,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及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聯合主辦,盼藉由表揚海外對臺灣或僑居地有具體貢獻之卓越台商企業,達到各企業間相互觀摩學習,增進經營與競爭力之效果。
歡迎海外優秀臺商踴躍報名參加,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6日止,申請須知請洽計畫網站: https://nasme.pse.is/awarddownload。
磐石獎辦法
開啟磐石獎辦法.pdf檔
函
開啟函.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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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4/04/21~114/05/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Microsoft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具有寫作能力。 三、主動積極、思慮縝密,善溝通協調,具抗壓性。 四、具備下列資經歷及能力尤佳: (一)具處理計畫管理經驗,曾任職公職機關者。 (二)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請檢附證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不接受電郵及紙本報名)。 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必附):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請勿使用其他履歷格式)。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必附):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三)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四)英語、其他外語、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本署秘書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估工作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迄115年6月30日止。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滿、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或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296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39,96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email protected](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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