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造成災區內店家及攤商許多電器設備受損,經濟部爰辦理「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方案,協助店家購置節能的電器設備。本補助自114年9月8日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申請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符合資格的受災店家或攤商於114年7月5日至114年12月31日間汰換購置節能設備,可申請購置金額50%、最高新臺幣5萬元的補助。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本次補助方案秉持「從寬從優從簡」的精神,旨在減輕受災店家的重建負擔,只要營業場所位於行政院公告之災區範圍內,且非歇業或解散狀態的店家,符合資格即可申請;本項補助方案也適用於地方政府列管之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
本次補助品項包含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為一級的空調、電冰箱及瓦斯爐及具有節能標章的照明燈具、冷凍櫃(箱)及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等,除分攤店家購置費用外,亦有助於未來降低營運成本。商業署鼓勵業者藉此方案補助,改購置更高效、節能的設備,可有效減少電器設備的用電量,為店家節省電費的支出。
申請店家於購置節能設備並安裝完成後,至補助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申請時只需填寫申請書、提供受災照片或證明文件、購買設備之統一發票、完工證明即可,另別忘了併傳送金融機構存摺封面等文件俾利撥付補助款。
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提供本補助須知、申請書附件、受災證明範本等詳細資訊,歡迎查閱取用。如有補助規定或申請系統操作等問題,亦可撥打服務專線02-8978-5999,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發言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陳副署長秘順 電話:(02)2343-3300分機70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林專門委員佳欣 電話:(02)2343-3300分機74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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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媒體報導台亞風能計畫在東海岸開發3處陸域風場,因涉及景觀、噪音、環敏區域等環境議題,於環評蒐集意見階段引發地方反彈。經濟部強調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場設置,台亞風能開發案未取得地方共識、釋疑生態影響前,經濟部不會同意開發。 經濟部表示,目前已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電設置,所有開發案都須依環評法規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再由經濟部正式轉送環境部進行實質審查,期間會公告環說書摘要並舉辦公開會議。目前台亞風能3處案場仍處在環評程序之籌備階段,尚未提出電業開發程序。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國內既有陸域風電皆符合環評及電業申設程序,並未對環境與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環境部亦已加嚴陸域風電實施環評標準,陸域風機與建築物距500公尺內即須辦理環評,並依噪音管制法訂定噪音管制標準,日間不得超過50分貝及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確保風電發展與地方、環境兼顧。此外,經濟部已會同法務部成立「綠能產業廉政平臺」及跨部會專案小組,持續防範不當干擾與弊端,排除外部不當勢力影響,確保綠能推動在公開、透明且健全的制度下穩健前行。 經濟部最後強調,已明確要求陸域風電開發須依環評法規、電業法、電業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備齊環評文件與地方政府同意文件,方能申設,若地方未有共識且地方政府不支持,經濟部亦不可能同意,確保開發過程兼顧綠能發展與環境保護。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聯絡電話:02- 2775-7750、0922-339-41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署陳崇憲組長 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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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近十年用電戶數成長達17.4%,用電量近300億度,約占全國用電量超過10%,為兼顧產業發展與供電穩定,台電規劃興建「觀園超高壓變電所」直接引進大潭電廠的電力,並採用「屋內型」設計有效阻隔電磁場,將對民眾的影響降至最低,不僅兼顧用電需求也能融入社區環境。針對周遭居民對於變電所仍有疑慮,台電將持續強化地方溝通,爭取民眾認同。
台電說明,變電所的功能是將電力進行轉換與分配,如同城市供水系統的配水池,必須靠近用戶端才能有效率地供水。因此,變電所必須設置在負載中心,而非發電廠區,以避免長距離輸電所帶來的風險與損耗。尤其超高壓變電所為電力供應的樞紐,必須位於整個供電轄區的核心。
台電進一步說明,目前大潭電廠的電力主要經由新竹湖口竹工變電所,再送至桃園龍潭變電所,最後才分配到南桃園各區域型變電所。這種長距離輸送模式不僅會造成電力耗損,也增加了輸電線路發生事故的風險。
針對民眾關切的電磁場議題,台電表示,觀園變電所將採新一代「屋內型」設計,主要電力設備均在屋內,電磁場可有效被建築結構體阻隔,同時亦將採取高標準監測與防護措施,並公開透明呈現數據,消除居民疑慮。近年亦持續積極辦理變電所參訪,藉由實地解說互動及量測電磁場,增進民眾對變電所的認識理解。
有關民眾質疑觀園變電所用地面積4.9公頃,是為規避環評門檻一事,台電澄清,觀園變電所用地屬於非都市計畫區,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工廠和園區開發案的環評門檻是以開發面積來衡量,變電所則是以與鄰近國中小及醫院的距離是否超過50公尺來判斷,因而與用地面積無關。
台電承諾,將秉持透明溝通原則,讓居民充分了解電力建設是為滿足地方用電,爭取理解與支持。台電也會嚴格遵循國家法規,並採行多重保障措施,確保變電所及鄰近居民的安全,為桃園提供安全、穩定的電力。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輸變電工程處張涵曦處長 聯絡電話:(02)2322-9700/ 0965-598-258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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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援助與設備汰換及產業設施復原辦法第4條第4項規定。
二、 本須知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8日上午9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惟如補助經費提前用罄,本部或受託單位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項目之購買期間自114年7月5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 補助對象應位於行政院公告之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區範圍。
四、 補助品項包含一級能效之空調(無風管空氣調節機)、電冰箱、瓦斯爐(燃氣台爐)及具節能標章之燈具、冷凍櫃及熱水器(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每案補助含稅購置金額50%,每一申請單位補助上限5萬元。
五、 申請單位應備文件包含申請書、受災證明、施(完)工證明、購買設備證明、存摺影本。
六、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申請網站:https://www.essc.org.tw;申請時間依申請網站後台時間認定。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本部或受託單位將審查結果或各項通知依電子簽章法相關規定發送至申請單位指定之手機電訊系統或電子郵件系統,並於發送時發生送達效力。
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線上申請
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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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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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媒體報導台亞風能計畫在東海岸開發3處陸域風場,因涉及景觀、噪音、環敏區域等環境議題,於環評蒐集意見階段引發地方反彈。經濟部強調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場設置,台亞風能開發案未取得地方共識、釋疑生態影響前,經濟部不會同意開發。 經濟部表示,目前已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電設置,所有開發案都須依環評法規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再由經濟部正式轉送環境部進行實質審查,期間會公告環說書摘要並舉辦公開會議。目前台亞風能3處案場仍處在環評程序之籌備階段,尚未提出電業開發程序。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國內既有陸域風電皆符合環評及電業申設程序,並未對環境與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環境部亦已加嚴陸域風電實施環評標準,陸域風機與建築物距500公尺內即須辦理環評,並依噪音管制法訂定噪音管制標準,日間不得超過50分貝及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確保風電發展與地方、環境兼顧。此外,經濟部已會同法務部成立「綠能產業廉政平臺」及跨部會專案小組,持續防範不當干擾與弊端,排除外部不當勢力影響,確保綠能推動在公開、透明且健全的制度下穩健前行。 經濟部最後強調,已明確要求陸域風電開發須依環評法規、電業法、電業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備齊環評文件與地方政府同意文件,方能申設,若地方未有共識且地方政府不支持,經濟部亦不可能同意,確保開發過程兼顧綠能發展與環境保護。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聯絡電話:02- 2775-7750、0922-339-41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署陳崇憲組長 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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