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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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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12-13 10:30
標準檢驗局

快速掌握產品出口海灣國家檢測制度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辦說明會放送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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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標準組織(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 GSO)是波斯灣區域最重要的經濟與社會組織,成員包含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科威特、阿曼、卡達及葉門等7國,該等國家與我國的貿易量從105年的178.29億美元增加到107年的263.52億美元,成長了47.8%,雙邊市場動能逐漸升溫。

  105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GSO簽署了技術合作備忘錄,歷年來雙方在臺共同舉辦了低電壓產品、玩具、輪胎、機車及清真驗證等4場法規說明會。鑑於GSO正規劃新的強制性產品檢測項目,如電磁相容性(EMC)、有害化學物質限制(RoHS)及能源效率;檢測品項亦將擴及機械及省水裝置等商品,為了協助出口商預先掌握海灣國家未來的產品技術性法規,該局將於12月17日上午舉行「GSO產品檢驗新規定說明會」,邀請GSO專家來臺為我國業者現身說法。

  標準檢驗局指出,EMC檢測的目的是確保電子電器類商品在正常使用下,所產生的電磁干擾射頻能量不超過標準規定值,以避免影響周遭其他電子電器類商品之正常使用,是普遍適用於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檢測項目。能源效率的規範則在於回應在全球都日益受到重視的節能議題。而RoHS原是95年由歐盟公布實施的一項強制性法規,規範重點在於限制電機電子類產品材料中含有鉛、汞、鎘等有害物質的含量,來達到保護人體健康及環境的目的。多年來,該項法規逐漸受到國際間法規主管機關的重視和採納。而在我國,為了回應國人對於環境保護的日益關注,該局在106年7月已首先實施電子類商品的6種限用物質含有情形標示措施,並於107年擴大實施在電機類商品中,以促使業者在供應鏈和產品生命週期的任何階段,都能妥善管理產品中限用化學物質的含量,並逐步達到減少產品中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目標。這項措施已施行2年餘,成功的在國內先行導入國際環保規範,有助於我國產品符合與國際接軌的檢測標準。

  12月17日的說明會邀請到GSO的技術性法規資深專家Basem Salameh先生來臺,除了為我國業者完整介紹適用於海灣國家單一市場的產品安全與市場監督制度,舉凡檢測義務人、適用法規、驗證機構、商品標識及市場監督機制等內容外,更將介紹即將實施的最新產品檢驗法規。由於新的法規草案目前只有阿拉伯文版本,這個說明會現場將提供英文講述及中文逐步口譯,所以將是我出口業者及檢測業者一次掌握出口海灣國家最新產品技術性規範的絕佳機會,不容錯過。

「GSO產品檢驗新規定說明會」訊息:
主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標準組織(GSO)
時間:108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2:00
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會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2月13日(場地有限,敬請儘速報名,以免向隅)
口譯支援:備有逐步中文口譯
議程及報名表:如附件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五組科長林青青
辦公室電話:02-23431812 
電子郵件:cc.lin@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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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3-GSO產品檢驗新規定1217說明會報名表
開啟1081213-GSO產品檢驗新規定1217說明會報名表.odt檔 35.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