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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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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0-02-15 21:00
能源局

我國綠電市場自由競爭 依相關法規機制公平公正推動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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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刊載「政策力推綠能,藏了多少政商污垢?」一文,內容報導質疑政府推動能源政策其綠電市場機制變相成為政商利益分配等錯誤內容,因不了解我國再生能源制度,嚴重曲解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本局深感遺憾。

能源局表示,我國於 98 年頒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躉購機制配合階
段推動策略引導國內外業者以自有資金及技術投入我國再生能源設置,並帶動 國內市場技術成熟及完備整體開發環境。至於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的制定,係依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 9 條規定,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審定會,公正評估各項成本及售電量等相關參數後,審定合理躉購費率。

業者欲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需依照我國「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規定進行申請,地方及中央政府分層把關,審查通過方可開發,實施 至今,制度並未因執政團隊輪替而改變。此外,業者在向政府申請開發前尚有 許多專業程序來展開,以太陽光電為例,業者須進行設置場域的整合、與土地 或建物所有人溝通以確定開發的場址,自行籌措開發所需的資金,及具備整體 太陽光電系統設計、施工、運轉維護等相關的技術能力;開發案場如需貸款需 由銀行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案場具備投資效益,上述各項環節,均涉及各項專業技術判斷,無利益分配可能。

能源局再次強調,電業法修正通過後,在「綠電先行」原則下嚴格遵循「多元供給、公平使用、自由選擇」的綠電發展環境。政府擴大再生能源推動目標 與政策明確,已明定 114 年各項再生能源推動目標,各項綠電推動計畫或標案 均依公開資訊辦理,業者在開放的市場中自行評估再生能源資源秉賦與投資條 件,絕無利益分配現象,呼籲媒體勿捕風捉影,打擊國內發展再生能源、促進 能源轉型的士氣,政府將持續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全力推動友善綠電發展的環境。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陳崇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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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聯絡窗口:經濟部能源局夏峪泉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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