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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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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0-05-02 16:31
標準檢驗局

確保防火門品質 維護公眾安全 標準檢驗局絶不護短徇私

點閱數2667
一、有關媒體報導明道大學防火實驗室違規引發爭議一案,為釐清事項對於試驗結果之影響,標準檢驗局已針對257份試驗報告進行逐一查核確認,並於109年3月19日邀請6名專家學者逐案查核,經比對僅有157件辦理該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目前有效證書為117張,另查有32件(約佔20%)同型式門扇結構之防火門,曾通過防火性能試驗,經專家學者逐一確認可與明道實驗室試驗之防火門試體歸屬於同型式防火門,爰該等試驗報告得代表相關對應之防火門具同等耐火性能。與會委員並就爐溫比對試驗、抽測監督試驗及逐案比對試驗報告等進行評估並審查相關作業之妥適性,均表示相關之評估已見完整且具抽樣代表性,應可證明報告之符合性。

二、關於7份抽測比對監督試驗,有1樘防火門非1次通過試驗,第1次試驗時,因門鎖鎖舌未達正常位置,造成試驗中門扇開啟,第2次試驗時,則因試驗中試體周圍水泥磚牆塌陷,因該2次均屬安裝未到位而中止測試,並未完成試驗程序,而非其防火門之耐火性能不符,實際只有1次符合試驗程序並完成測試,該測試結果及評估內容均經委員審查認同。

三、為強化指定試驗室監督管理作業,標準檢驗局已請防火門指定試驗室每月將耐火試驗全程錄影檔送該局備查並逐案確認該等試驗過程符合檢驗標準,其次為加強查察試驗報告之符合性,已要求所有防火門試驗室之試驗報告須每月送交該局逐案查核,如發現有異者,將依法進行查處。另未來防火門商品驗證登錄案件將由該局逐一審查符合後,始可核發驗證登錄證書。

四、雖經委員釐清加裝延伸框尚不影響測試報告之符合性,惟為求慎重並確保市面防火門產品安全,標準檢驗局已於109年4月18日訂定防火門專案市場檢查計畫,並針對明道試驗室於103年至105年5月使用延伸框測試之157份試驗報告核發之有效驗證登錄證書範圍,共50 家生產廠場逐一查核產銷紀錄、執行工廠製程檢查並比對技術文件之符合性,迄今已完成金亞、燦通等8家防火門業者生產廠場查核,初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五、另再依據查核產銷紀錄進行安裝地點檢查,該局將會同外部技術專家、防火門廠商及建物所有權人,實地查核現場各種型式防火門是否取得驗證登錄證書,並針對每一型式防火門依比例抽樣進行整體結構比對是否與技術文件相符,必要時將辦理取樣檢驗,針對檢驗不符合商品將依法辦理。該局已於109年4月29日赴故宮南院實地查核,並於4月30日赴南港展覽館2館實地查核,其所使用之防火門初步查無重大違規事項;後續該局將就其餘流向之防火門產品進行實地查核,如有發現違反規定者,將依法進行違規調查處分。

六、為加強防火門商品監督管理,標準檢驗局將規劃推動「防火門商品產銷流向管控機制」,未來防火門商品運出廠場或輸入前,均應於該局資訊系統申報流向,該局將依風險高低,以不同比例進行抽批或逐批查核防火門之符合性,凡經查核不符合商品將依法退運或銷毀。

七、另關於「明道防火實驗室土地建物所權人與防火實驗室的關係」一事,標準檢驗局將進行調查,若發現有相關違規事實,將依法規處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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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一科科長陳榮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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