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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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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0-09-16 11:59
國營事業委員會

後端基金考量除役需求 除役前足額提撥為國際通行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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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端基金考量除役需求 除役前足額提撥為國際通行作法
後端基金考量除役需求 除役前足額提撥為國際通行作法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14日審定電價不調整,外界質疑後端基金提列導致電價「該降未降」,並質疑後端基金重估之合理性,對此經濟部今(16)日澄清,後端基金估算須考量並滿足除役相關工作所需,而本次基金估算105年由台電公司提出後,經濟部係經過嚴謹且詳細之審核,方於日前通過。此外,後端基金在機組除役前足額提撥為目前國際間如美國、法國及日本之通行做法,因此,後端基金逐年攤提費用既屬核能發電成本一環,自然會成為審議會考量電價的因素之一。
經濟部說明,核後端基金提列金額必須足以支應核能電廠拆廠除役、核廢料之處理、貯存、最終處置,以及除役必要之地方回饋金等,因此依照國際間通行作法,後端基金每5年會重新估算一次。前次係於97年完成估算,經濟部於100年核定總費用3,353億元。此次重估係考量社會現況、核能法規要求及國際除役技術等與時俱進,諸如:除役年限依法由17年延至25年、興建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作為低放最終處置場址難覓之替代方案、高放乾貯設施由室外改室內,以及增設核廢專責機構等,經濟部今(109)年9月核定核能後端基金總費用為4,729億元,並以分年平均216億元提撥。
經濟部強調,世界各國核能業者都以核電廠40年役期屆滿作為足額提撥的期程,我國核能後端基金提撥亦係參照國際作法辦理,於114年最後一部機組核三廠2號機亦進入除役前足額提撥。
針對電價部分,經濟部指出電價費率審議會係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針對公用售電業之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合理值進行綜合性、全面性討論與確認後,作出本次電價「不調漲」的決定。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發言人:胡文中組長
聯絡電話:02-23713161-212、0922-04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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