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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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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2-11-18 09:56
國際貿易局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增列CCC4403.11.00.20-8「紅檜(Chamaecyparis formosensis)、臺灣扁柏(Chamaecyparis obtusa var.formosana)、臺灣肖楠(Calocedrus macrolepis var.formosana)原木,不論是否去皮、去邊材或粗鋸角材,經油漆、染色劑、木焦油或其他防腐劑處理者」等14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441」及「456」;另出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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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104604910號
附件說明:如文

主旨: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增列CCC4403.11.00.20-8「紅檜(Chamaecyparis formosensis)、臺灣扁柏(Chamaecyparis obtusa var.formosana)、臺灣肖楠(Calocedrus macrolepis var.formosana)原木,不論是否去皮、去邊材或粗鋸角材,經油漆、染色劑、木焦油或其他防腐劑處理者」等14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441」及「456」;另出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為減少紅檜等特定林產品遭盜伐出口,管制輸出確有必要,爰公告增列CCC4403.11.00.20-8「紅檜  (Chamaecyparis formosensis)、臺灣扁柏(Chamaecyparis obtusa var.formosana)、臺灣肖楠(Calocedrus macrolepis var.formosana)原木,不論是否去皮、去邊材或粗鋸角材,經油漆、染色劑、木焦油或其他防腐劑處理者」等14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441」及「456」。

二、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



部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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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60491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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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604910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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