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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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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3-05-31 17:21
貿易調查委員會

公告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召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聽證。

點閱數165
「平面印刷用版材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聽證
主旨:公告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及舉行聽證。

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3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22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及第13條,暨財政部112年5月25日台財關字第1121012307號公告及同日台財關字第11210123072號函。

公告事項:
一、產業損害初步調查
(一)旨揭案件本會業依財政部112年5月25日台財關字第11210123072號函,自112年5月26日起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
(二)涉案貨物說明
1、貨品名稱:平面印刷用版材(Offset printing plate)。
2、貨品範圍:以鋁含量90%(含)以上之純鋁或鋁合金為底材,表層塗佈對紫外光及紫光等光或熱能敏感之感光膠,用以作為平面印刷用尚未曝光之版材。
3、貨品規格:
(1)厚度:0.135公厘(含)以上至0.44公厘(含)以下。
(2)尺寸:任一邊超過255公厘。
4、參考貨品分類號列:3701.30.00.108、3701.30.00.206及3701.30.00.901。
5、涉案貨物其他說明詳財政部關務署網頁(http://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調查中案件)查閱或下載。
二、聽證
(一)事由: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進行本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除函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供相關資料外,為便利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立場及提供意見,特舉行聽證。
(二)時間: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三)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201BC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號。
(四)主要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及調查進度後,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並視需要進行相互詢答,最後請調查工作小組成員及與會人員發問。
(五)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選任代理人出席聽證。
(六)涉案出口商與製造商或其代理人請提早報名,並留意辦理入出境手續之時程。
(七)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享有之權利: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出席聽證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其他利害關係人或其代理人發問。
(八)線上報名:為便利出席人員報名及相關行政作業,請擬出席聽證者於112年6月19日前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tc.gov.tw)「案件調查」項下「調查中案件」點選本案報名。報名者務必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對本案支持或反對等立場、是否欲於聽證程序中「陳述意見」階段發言等資料逐一填列,以利本會後續據以通知參與聽證之相關資訊,包括提供經由該網頁下載聽證資料的帳號及密碼。
(九)聽證前程序會議:為使聽證順利進行,將於聽證當日下午1時40分先行召開程序會議,請前述註明欲陳述意見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務必於程序會議開始前抵達會場,俾利排定發言人數、發言順序及發言時間。
(十)聽證書面意見及資料之提供:出席聽證者如有書面意見及資料,亦請提供經簽名或蓋章之發言內容書面資料或其摘要,並加封面,另準備影本8份連同電子檔向本會提出,其中電子檔將由本會置於網頁供報名聽證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下載。如出席聽證者擬於現場分送上開聽證書面意見及資料或其他補充資料,請自行印製足夠之份數並置於會場指定地點,以供與會者自行取用。
(十一)缺席聽證之處理: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缺席且未提供必要資料時,本會得依已得之資料予以審議。
(十二)聽證以我國語言進行,如欲使用外國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翻譯人員。
(十三)本會聽證須知、本案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名稱及地址請上網點選本會網站「案件調查」項下之本案選項下載。
(十四)與本案相關之即時資訊將於本會網站之「案件調查」項下之「調查中案件」公布,請隨時關注本會網站。
相關檔案
平面印刷版材反傾銷稅案-聽證公告
開啟平面印刷版材反傾銷稅案-聽證公告.pdf檔 216.44KB
平面印刷版材反傾銷稅案-聽證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名稱及地址
開啟平面印刷版材反傾銷稅案-聽證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名稱及地址.odt檔 35.1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