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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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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3-09-26 16:41
產業發展署

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電動商用車智慧運營驗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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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畫目標
為加速國內商用電動車產業製造鏈發展,同時兼顧電商宅配蓬勃的貨車款為主要目標,以現有物流業者使用需求為開發基礎,推動電動物流車亮點示範案例,結合車輛業者及物流車隊推動亮點示範運行,同時在物流倉儲中心或集發貨站,提出充電環境布建、智慧排程、車隊管理或調度系統等解決方案,成為示範案例,打造國內首支電動物流車示範車隊。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1. 自主開發能量:具體說明車輛開發之自主化程度,以及國產關鍵零組件項目的導入規劃。
2. 示範場域範圍:廠商提案場域應有完整使用環境,包括車輛規模、電能補充系統(如設備狀態監控、能源管理)、車隊管理(如路況定位)及營運調度(如配送監控)等智慧化系統。
3. 電能補充系統建置:廠商提案場域應具備電能補充系統建置規劃,包括空間規劃、建置合理性、電力配置等。
4. 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廠商應提供可檢視車輛與電能補充系統使用資訊的智慧能源管理系統,以稽核示範場域驗證情況。
5. 計畫可行性:驗證的場域地點、預期成果、計畫書完整性、計畫執行可行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團隊組成及執行經驗。
6. 市場競爭能力:產品驗證時程、市場區隔、關鍵技術、品質優勢、市占率等。
7. 計畫預期產出效益:增加產值、促成投資、新增就業、降低生產成本、預估減碳量、國際輸出成效等。
8. 產業帶動效果:示範車隊擴散效果、產業供應鏈串聯規劃、上下游人均產值等帶動效果。
9. 其他衍生效益:對公司影響(如技術升級等)、對產業影響(如上下游產業鏈整合等)、對環境保護影響(如節能減碳等)。
10. 國產自主開發研發關鍵系統導入程度:鼓勵廠商結合國產自主開發之智慧電動車關鍵系統/零組件,如動力總成、電能總成、車輛電子、減速器總成、ICT系統整合與創新應用、煞車總成、驅動/非驅動總成、車架總成、轉向總成、車身總成等系統模組技術開發為原則,並說明導入關鍵系統在地化程度、技術自主性等。
11. 運營車輛驗證量能:
(1) 鼓勵廠商開發符合載貨空間5立方公尺、載重量900公斤、滿載續航里程150公里之車輛規格。
(2) 車輛廠商得依物流廠商之市場運營需求,提供符合物流場域驗證車輛。
三、 申請資格: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如為2家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單位連絡人:
朱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
(02)2704-4844#105
聯絡單位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