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8月06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63310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本部處分謝偉雄(身分證統一編號:E12085****)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之處分文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部113年7月1日以經授貿字第11350052990號函處分應受送達人謝偉雄在案。惟函件遭退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部國際貿易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該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11)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