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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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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5-19 16:06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約僱技術員徵才報名1名

點閱數202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  稱:技術員(職務代理)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備辦理民眾申請案工作經驗尤佳。
3.英文檢定具中級尤佳。
4.熟悉Office操作。
5.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6.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工作項目:
1. 辦理人民申請檢驗案件之受理窗口。
2. 翻譯國外不安全商品資訊。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第五組曹先生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1年5月26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789曹先生。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五組約僱技術員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僱用期限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行解僱(本缺為考試分發缺)。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36,316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報名日期
2022-05-19 16:06

2022-05-2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