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及員額:約聘事務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請檢附證明文件) 優先錄取。
3.主動積極、工作熱忱,可配合業務需求加班、出差者。
三.工作項目:
1.辦理專利商標綜合行政業務
2.支援專利商標櫃台諮詢服務人員。
3.其他綜合性資料服務事項。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8,391元(代理期間自111年9月19日起至112年8月8日止);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六.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為「資料服務組3科約聘事務員(職務代理人)」,並於111年9月26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1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公告資訊/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成績及格且聘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聘至112年8月8日止,惟聘用期滿或請假、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七.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八.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九.報名日期:自111年9月15日起至111年9月26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