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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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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11-23 09:14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

點閱數112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電機工程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汐止區(電氣科)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具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語言測驗相當等級以上尤佳。
4. 具商品檢驗或專案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電氣商品檢驗、審核、專案研究及執行政府科技專案計畫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111年12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現職派令影本。
(2) 職業證照影本。
(3)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7 洽曾小姐。
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