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主任及副主任甄選要點。
二、職缺: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缺1名。
三、遴補方式及資格條件:
(一)遴補方式:外補。
(二)資格條件:
1. 積極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且非工業區管理機構現職人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畢業,獲有碩士以上之學位,並具有性質相近之工作年資五年以上(含主管年資一年以上)。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畢業,並具有性質相近之工作年資七年以上(含主管年資一年以上)。
2. 消極條件:不得具有下列情事: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 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待遇:月支報酬約59,346元。
五、工作內容:協助主任襄理服務中心業務。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8月15日起至112年8月24日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限時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請寄至經濟部工業局人事室寇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7樓,寄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繳交表件:
1. 報名表1份(如附件1)。
2.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服務中心副主任擬任職務計畫書(如附件2) 一式10份。
3.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年資(含主管年資)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概不退件。
八、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二)參加甄選人員每人10分鐘簡報及答詢(依擬任職務計畫書作口頭報告3分鐘,委員提問及綜合答詢7分鐘)。
(三)甄選後,按職缺各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必要時,甄選結果得從缺;接獲甄選通知後,未依通知時間報到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甄選應循行政程序辦理,如有請託關說行為經查明屬實者,撤銷本次甄選資格。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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