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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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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4-05-16 13:35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化學工程或工業工程職系技士1名

點閱數196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化學工程或工業工程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化學工程或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迴避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辦理違規商品調查市場監督相關業務及檢驗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5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該職缺將視甄選結果調整歸入化學工程或工業工程職系。
3.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20 洽胡小姐。
4.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報名日期
2024-05-15 14:00

2024-05-2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