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4)日表示,按壓玩具(捏捏樂)因其材質柔軟,兒童喜歡揉捏按壓把玩,為確保安全性,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合作,115年3月於市面上隨機購買20件「按壓玩具」,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檢測品質項目,結果全數符合;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玩具商品標示基準」分別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商品檢驗標識」4件不符合,「中文標示」6件不符合。
標準局進一步說明,「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之商品,漏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者,業者已依「商品檢驗法」完成回收或改正,另經查證未完成檢驗程序者,已依同法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及完成回收;「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如:未標示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內容,業者已依同法完成改正。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按壓玩具(捏捏樂)」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商品本體或外包裝是否有商品檢驗標識。
二、看標示:確認產品揭露完整且詳細閱讀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三、挑外觀:購買或使用時,可透過感官判斷:
(一) 視覺:挑選色澤自然溫潤、圖案清晰者,並避免顏色過於鮮豔飽和或有發霉現象。
(二) 嗅覺:以無香味為原則,避開有香氣或刺鼻異味。
(三) 觸覺:乾爽平滑、無黏手且不掉色為原則。
四、選通路:選擇可信賴的銷售通路、確認商品來源及資訊,以保障消費權益。
五、勿吞食:孩童遊玩時,務必在成人監督下使用,勿放入口中吞食,一旦發現商品破裂、或材質破損,應立即丟棄。
六、要洗手:使用後務必洗手,確保手部衛生。
「按壓玩具(捏捏樂)」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標準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副局長、0975-585882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621
業務聯絡人:檢驗行政組 鄭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211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許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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