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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26  參觀人次:000075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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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決定即時訊息

外文商標識別性之認定
種類:決定訊息  發布單位:經濟法制司  發布日期:2024-05-14 14:45
按「我國一般消費者對於外國語文的熟悉程度,與以該文字作為母語者並不相同,且外文的使用習慣,通常非我國一般消費者所能掌握,故原則上外國文字或其組合文字的識別性判斷,應依我國相關消費者的理解為標準。外國文字雖有其字義,惟該文字本身或組合後之字義於指定商品或服務,如非為業者間所慣用或係非正確語法之創意用語,對消費者而言,並非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說明,則具有識別性。反之,整體文義如仍予消費者為指定商品或服務相關特性或功能的說明,不具識別性。」為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第4.1.3節所明定。本件商標外文「Microscoop」經原處分機關以之為關鍵字於Google網頁搜尋結果有荷蘭文「顯微鏡」之意,並有不少不同品牌顯微鏡商品之說明、介紹或圖片列表使用該外文,或將之與英文「Microscope」併同使用為顯微鏡商品之名稱,相關消費者單純由該外文即會認知其為描述指定服務係使用「顯微鏡」儀器設備或與之有關之說明性文字,應不具識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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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18日經法字第11317300180號訴願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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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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