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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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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
1.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出進口廠商)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視經營輸出入業務需要,主動提出申請。
2.原由貿易局依據本處核准公司變更登記函之資料,逕予更新該局出進口登記資料。貿易局將自即日起改依本處檢送之內廠商出進口廠商登記事項表(請至E路通平台填寫申請),本處將依廠商之申請函請貿易局配合登錄。
3.出進口廠商須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以進行貨品通關作業。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經營輔導科 電話07-3611212分機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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