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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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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車輛出入證核發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為維護科技產業園區內工廠及公共場所等用電安全,各受電場所應接受雷電壓及與台灣電力公司契約容量,分別設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一人或委託電氣技術顧問團體,負責用電安全。
申請說明:
1.申辦規費:一證20元。
2.管理處或分處所核發之各種出入證,領用人遺失時,應由其服務單位證明,確係遺失,始得申請補發。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創新發展科 電話07-3611212分機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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