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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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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抵達證明書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進口人申請核發抵達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辦:
一、經海關核章確認進口之抵達證明書申請書全份。
二、國際進口證明書或保證文件影本乙份。
三、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前項抵達證明書及其申請書格式由貿易署定之。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經營輔導科 電話07-3611212 分機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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