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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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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高壓用電設備檢驗機構認可登記證申請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為落實「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401條,對於相關高電壓大電流受電設備,應經認可始得裝用之規定,辦理檢驗機構及原製造廠家之諮詢服務,以協助業者依法規規定申請產品認證,確保受電設備產品品質及電力系統之安全與可靠。

服務項目包括:高壓用電設備檢驗機構認可登記證申請、高壓用電設備原製造廠家認可登記證申請、高壓用電設備型式試驗報告審查申請(未建置線上申辦系統)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張聰明
02-2775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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