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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6-10-22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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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薔琵持續逼近,台電今(22)日表示,台電已成立防颱緊急應變小組,並動員供電、發電、配電系統共7,400名人力、3,773輛車輛及4,211台各式機具投入防颱準備;面對颱風可能造成的停電災情,台電將嚴密監控各地風雨動態,必要時啟動跨區支援機制,並籲請各地方政府協助清除倒塌路樹、招牌等障礙物及搶通坍方道路,讓搶修作業得以順利進行。

台電說明,颱風預估將對北部、東北部迎風面地區及部分山區帶來劇烈風雨。對此,台電已超前部署整合人力及設備資源,備妥各地跨區支援機制,加強各項防颱線路整備與巡視,包含預防性樹木修剪、巡查變電所及加固電桿等輸配電設備。另針對低窪地區,亦完成相關防水措施、沙包布設及抽水設備測試。而針對部分易受災的山區及離島地區,台電已超前部署派遣搶修人力與機具進駐,隨時因應突發災情。

台電提醒,民眾務必於風雨來臨前加固招牌、看板,並移除容易被強風吹落的懸掛物;若在路上發現電線掉落或外露,為保障自身安全,切勿自行靠近、碰觸或移動,應立即通報台電處理。此外,針對易積水地區之地下室,建議及早於出入口裝置防水閘門或堆置砂包擋水,加強防範地下室淹水;而依賴24小時維生設備的用戶,以及抽水站等重要防汛設施,亦懇請提早備妥自備發電機或不斷電設備。

台電指出,颱風若造成停電事故,復電程序將依據「供電樞紐變電所→主幹線→分歧線」的原則逐步推進,並優先恢復捷運、火車、自來水及電話通信等公用設施。由於搶修進度易受風雨情形及交通路況影響,搶修人員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全力為民復電,若民眾遇颱風停電事故,可透過台電官網「天然災害停復電資訊專區」或撥打「1911」客服專線通報或查詢最新進度,台電將以最快速度為民復電。

發言人:黃專業總管理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22-696-383

業務聯絡人:配電處饒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8669/0939-8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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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主辦的「2026高雄國際食品展」,以及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辦的「高雄國際飯店、餐飲暨烘焙設備用品展」,今(22)日在高雄展覽館聯合開幕。本屆展覽以「港都鮮味,國際食代」為主軸,集結13國、300家國內外企業,使用逾520個攤位,展現臺灣食品、水產及餐飲設備產業的多元實力與國際競爭力。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劉威亷署長出席今日開幕典禮並致詞表示,高雄國際食品展是南臺灣重要的食品產業交流平台,展現臺灣農漁業、食品加工及餐飲產業的多元實力,也為國內外業者創造交流合作與拓展市場的機會。貿易署將持續透過國際展覽、海外拓銷及採購媒合等方式,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讓更多臺灣優質食品走向世界。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表示,高雄國際食品展為南臺灣重要的國際經貿與食品產業交流平台。本屆展覽呼應全球淨零碳排與產業轉型趨勢,首度設立「遠洋漁業區」及「綠色永續館」。「遠洋漁業區」呈現臺灣從遠洋捕撈、加工製造到餐桌應用的完整產業鏈,展出多項優質水產加工品;「綠色永續館」則聚焦有機耕作、減塑包裝及循環配送等創新方案,展現臺灣食品產業推動環境永續的成果。展覽也結合公益團體設攤,展現企業社會責任,鼓勵民眾以消費支持多元就業。

本屆展覽吸引多國駐臺使節與重要外賓參與,深化國際經貿交流。馬紹爾群島天然資源暨商務部長Anthony Muller 親自出席國家館開幕,並率領 7 家業者展出太平洋特色產品,促進臺馬經貿合作。由馬紹爾群島、拉丁美洲及史瓦帝尼共同展成的「友邦食光」專區,以及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帶來的靜岡茶、廣島牡蠣、秋田牛等地方特色食材,均為展場亮點。國內業者也展出獲獎茶品、蜂蜜等優質農特產品;餐飲設備區則展出智慧化、節能及高效能設備,呼應產業數位轉型與節能減碳趨勢。

為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市場,展覽期間舉辦「高雄食品國際通路商採購大會」,邀集來自 15 國、逾 40 名國際買主來臺,預計進行超過 400 場一對一採購洽談,協助臺灣食品與設備業者對接國際通路、掌握市場需求,拓展出口商機。

貿易署表示,未來將持續整合產業供應鏈、引進國際特色產品,並深化商務媒合機制,協助業者提升國際競爭力,拓展全球市場。展覽期間也安排名廚料理示範、產品試吃及多元推廣活動,歡迎專業買主與民眾踴躍參觀,感受臺灣食品與餐飲產業的創新活力。
展覽詳情請至「高雄國際食品展」官網(www.foodkh.com.tw)查詢。

貿易署發言人:胡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02-2397-7178、0966-525-106

業務聯絡人:貿易發展組鄭科長、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397-7324、02-2397-7306


www.foodk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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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署定期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討論更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相關更新作業係依貿易法第13條授權,主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及友盟國家的制裁與管制名單,迄今已有逾11,660個實體與個人列入該名單。

國際貿易署近日召開跨部會出口實體清單審查會議,基於防止武器擴散、國際制裁考量,於本(22)日發布,新增伊朗、俄羅斯、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中國大陸等343個實體及移除90個實體。

國內廠商倘欲出口予我國出口實體名單中受管制實體,應事先取得國際貿易署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始得憑證出口。另,海關將協助執行邊境攔查,倘有業者在未經許可擬出口實體名單之對象,海關將不予放行。

國際貿易署提醒廠商務必遵守出口管制規範,善盡企業查證之義務,謹慎評估交易風險,以避免涉入武擴活動。該署將持續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出口管制規範。

目前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名單(總表),以及本次更新名單,請參考國際貿易署官網: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33&pid=725764

貿易署發言人:胡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02-2397-7178、0966-525-106

業務聯絡人: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蕭執行秘書
聯絡電話:02-2397-7552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33&pid=72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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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50668539號
附件:無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處分楊忠益(身分證統一編號:K12336****)違反貿易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處分文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115年9月30日以貿管理字第1150667911號函處分應受送達人楊忠益在案。惟經本署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函件無法投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24)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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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研究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5/10/22~115/11/05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具良好英文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
三、主動積極,邏輯清晰,善溝通。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具國際經貿事務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與亞洲、中東與大洋洲相關之雙邊經貿業務。
二、研蒐及撰擬雙邊經貿議題有關資料。
三、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不接受電郵及紙本報名)。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必附):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請勿使用其他履歷格式)。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必附):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2.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等(文件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資訊,否則不予採計)。
3.英語檢定證明。
(三)其他外語、專長等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或經歷。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筆試(英文能力測驗)及面試(含英文口試)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聘,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36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50,076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email protected](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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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助理研究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5/10/22~115/11/0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者。
(三)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具良好英文能力(參照CEFR,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三、主動積極,邏輯清晰,善溝通,具國際經貿事務經驗者尤佳。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EC)、區域經濟整合等國際經貿相關事務。
二、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不接受電郵及紙本報名)。
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必附):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請勿使用其他履歷格式)。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必附):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2.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等(文件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資訊,否則不予採計)。如採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上著有成績之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英語檢定證明。
(三)其他外語、專長等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或經歷。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筆試(英文能力測驗)及面試(含英文口試)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聘,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296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41,173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email protected](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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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經建行政職系
職稱:科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候補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10月22日至115年11月4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及學習力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離岸風電推動政策及策略之研議、執行規劃及推動事項。
二、辦理離岸風電技術研發計畫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4樓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11月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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