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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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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11-25 09:18
智慧財產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資料服務組新竹服務處擬徵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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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工作熱忱及文稿撰寫能力且願意學習者。


2.熟悉文書應用軟體。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4.具公務行政經驗或有智慧財產相關經驗尤佳。


三.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資料服務組新竹服務處相關業務。


2.其他綜合性資料服務業務。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2,425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所遺職務);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本局資料服務組新竹服務處(地址:新竹市北大路68號5樓)。


六.面試地點: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5樓)


七.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料服務組新竹服務處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並於111年12月1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1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公告資訊/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申請112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分年評核表現良好者,續僱至112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約聘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八.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九.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十.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25日起至111年12月1止。
相關檔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聘僱甄選報名表.odt
開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聘僱甄選報名表.odt.odt檔 17.8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