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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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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3-03-21 15:56
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點閱數234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2年3月22日至112年4月10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或以上)電機、機械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三、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發電業申設審查案件。
二、辦理2,000瓩以上自用發電設備(含汽電共生機組)工作許可及登記審查案件。
三、辦理設置中或運轉中電廠輿情追蹤事宜。
四、配合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紙本郵寄10492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證書/證照影本
二、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sjchao@moeaboe.gov.tw
三、報名期限:112年4月10日(郵戳為憑)前,逾期或未寄紙本皆不受理。
四、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112年10月中),聘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與本局約聘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6,316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有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以薪點328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2,541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2趙小姐。
報名日期
2023-03-21 15:56

2023-04-10 23:59
相關檔案
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odt檔 17.69KB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pdf檔 90.71KB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docx檔 23.0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