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4-05-09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news  本部新聞 news
news  訊息公告 news
news  活動訊息 news
news  就業資訊 news
news  首長行程 news
news  辦理政策宣導之廣告 news
有關媒體報導檢廉警機關至台糖畜殖場調查廢棄物處理一事,台糖表示本案岸內及萬興畜殖場2座傳統畜舍委託民間業者處理相關廢棄物,檢警調查疑似有未能依法清運,回填堆置於場內的情形,台糖公司將啟動內部檢討,後續也會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作業。

台糖進一步說明,已積極投入之傳統畜舍改建工程,改建後的新畜殖場將陸續完工營運,各新場內已規劃化製設備並將依環保單位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執行豬隻廢水處理作業。

台糖公司將持續要求員工應依法執行業務,落實嚴謹操作、恪遵法令,至於本案2座未進行改建之傳統畜舍,除了會啟動內部檢討外,未來也將逐步退場。


台糖新聞聯絡人:
畜殖事業部 副執行長 謝明杉
電話:06-622-3233 分機203,手機:0952-714623
電子郵件:a05748@taisugar.com.tw

秘書處 公關組組長 張木榮
電話:06-337-8819,手機:0920-636951
電子郵件:a63449@taisugar.com.tw



回頁首圖示
台電持續透過多元方式推廣節電,去(2023)年全國住宅及國中小學節電連續第2年破18億度,等同省下近45萬戶家戶一年用電量及減少約90萬公噸碳排放,今年台電延續「節電 從我改變」主軸,今(9)日舉辦2024節電啟動記者會。台電表示,今年將推出6大活動,首波活動自5月走入全臺小學校園,7、8月更將與宜蘭童玩節及澎湖追風音樂節合作。

台電今日於台電大樓舉行2024年節電啟動記者會,現場由台電副總經理陳銘樹與經濟部能源署主秘翁素真等各界貴賓共同為今年節電系列活動揭開序幕,邀請全民一起響應今年活動主題「節電INFINITY幸福不設限」。台電指出,回顧過去一年節電成果,全國共有近1300萬戶次住宅用戶響應節電,台電發出近15億元節電獎勵金,全年節電度數達18億度,而2013年迄今更已累積節電近300億度。

台電說明,除住宅用電外,台電也結合時間電價、需量反應、節電服務團等需求面管理措施引導企業等大用戶節電。其中,「節電服務團」由台電提供客製化服務,主動協助大用戶分析用電、給予改善建議,自去年至今年3月共計輔導近5600戶,近年更以專業量測儀器投入製造業用戶耗能設備深度節能輔導,為用戶量身訂做節能改善診斷。

台電表示,今年6大活動以「學、做、玩、聽、聞、看」的自發行動及感官體驗,營造全民幸福節電氛圍,5月起將陸續走入全臺小學舉辦150場校園推廣活動,除過往戲劇、魔術及桌遊形式之外,今年則推出全新繪本教案「偵探電寶的校園任務」,讓學童可在輕鬆有趣互動中培養節電好習慣。台電後續更將舉辦大型活動,邀請民眾一起走出戶外,如7月將與「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合作,8月則將首度前往澎湖響應「追風音樂節」,校園推廣活動報名及後續更多活動資訊可參考「節電 從我改變」活動網站。(https://www.savepower.com.tw/)

炎夏將至,台電也和民眾分享夏日居家節電小撇步,台電提醒,冷氣、冰箱和照明是家庭用電排名前3大。其中,夏季空調冷氣使用明顯增加,建議溫度設定26-28度、搭配循環扇與定期清洗濾網,而冰箱也要記得最好食物裝8分滿,減少冰箱開關門次數,可兼顧涼夏生活與節電省荷包。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650/0958-749-333
Email:u910707@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業務處黃美蓮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6650/0922-696-383
Email:u030573@taipower.com.tw


回頁首圖示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環保團體本(9)日至經濟部陳情,提出晶鼎焚化爐重大違約,經濟部立即停止興建、儘速解約罰款之訴求,經濟部代表業接受陳情,近日也有立法院決議督促行政部門處理後續,經濟部會依照促參法規定,以及投資契約規定,檢討後續作為。
為因應地方政府於2019年起多次發函表達有廢棄物處理困境,而產業園區管理局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落實事業廢棄物產源管理之責任,爰依促參法公開招商後簽訂投資契約,取得營運權,且已通過環評,爰仍須遵循法制程序依法依約辦理。
本案抗爭起源為開發單位遭地方政府認定違法動工,且施工前說明會辦理方式未符合規定,爭議不斷,經濟部已督促該公司應合乎促參、環評及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經濟部表示,本案因涉及促參案件契約履約事宜,本部將依據立法院決議、促參法及投資契約規定,檢討後續相關作為。

發言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曾琡芬 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6558300 分機9602、0932556565
電子郵件信箱:cftseng@bip.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辦公室 林怡妏 組長
聯絡電話(02)26558300 分機 9501
電子郵件信箱:ywlin1@bip.gov.tw



回頁首圖示
5/10(五)本部部次長無公開行程。


回頁首圖示
一、辦理目的:

以媒合政府、照護機構等與新創雙方進行創新實證,使產品或服務藉由試作或小規模實證更加優化,形塑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所需功能規格為目標,進行場域實證,由本署提供政府資源鼓勵創意構思,出題單位提供場域、行政協處,歡迎新創來解題。

二、參與資格: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資本額為100萬以上。本計畫優先支持屬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所稱之中小企業且自公告截止收案時為設立登記8年內者。三、補助款:本計畫之補助款依審查會決議,且申請者須提出相對應自籌款(自籌款不得為零)。

四、解題期程:

♦解題廠商提案(113年6月7日截止)
♦提案審查、核定廠商名單
♦場域實證(核定時起算約6個月)
♦期中審查
​​​​​​​♦辦理驗收結案

※詳情請參考新創採購官網

五、新創採購官網:https://www.spp.org.tw/spp/

題目下載:https://spp.org.tw/spp/question/473申請文件下載:https://spp.org.tw/spp/solution/474


回頁首圖示
一、辦理目的

創業為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動能,完善的創業生態系有助於多元及跨域新創事業的蓬勃發展,臺灣創業合作發展計畫(以下簡稱主計畫)以「促進包容與創新的創業服務發展,提升我國創新創業動能」為目的,分別在新創孕育階段及新興發展階段,協助臺灣新創企業持續精進成長,並串聯新創社群,統整提供在地創業服務管道與機制,以及維運新創場域及政府與民間創業資訊整合平台,達到網實整合一站式創業服務之效能。主計畫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以下簡稱主辦單位)推動,其中【活絡臺灣創業能量,營運網站社群及創業諮詢專線】則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以下簡稱本會)執行。
AI技術日新月異,為了提供更便民的服務,新創圓夢網(https://startup.sme.gov.tw/)希望配合科技趨勢、使用者需求,將新創圓夢網打造為線上實證場域,邀請具備相關技術之國內新創企業(以下簡稱提案廠商),以民眾實際需求為訴求,依新創圓夢網提供之網站資源內容作為建置此系統之參考基礎,一同運用智慧AI技術優化網站服務,解決創業者真實痛點,降低資訊落差。

二、提案資格

國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並符合下列要件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
(二)於105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優勝廠商,將予以撤銷並要求返還驗證費用:
1.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5.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6.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7.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

三、徵件主題與說明

依新創圓夢網提供之網站資源為內容基礎,建置新創資源智慧協助系統:
(一)新創圓夢網-創業第一站為主軸,以網站使用者為中心,導入生成式AI技術,以效率、正確、友善為前提,提供智慧服務方案(包含但不限於網站導覽助理、AI智能客服)。
(二)為掌握上述智慧服務運用情形與問題,針對已使用該系統之使用者發送滿意度調查問卷,藉以瞭解其使用現況、反饋意見等,彙整分析民眾運用之情形及效益。

四、徵件期程

♦解題廠商提案(113年5月31日16時截止)
♦評選審查
♦線上實證及導入
♦辦理期末驗收結案
※詳情請參考本申請須知文件

五、投件方式

欲提案之新創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一)請於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onZtQyePDQC59mGV9填寫「提案廠商基本資料表」。
(二)於徵件截止前將以下應備文件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承辦窗口,郵件主旨「113年新創圓夢網導入智慧服務_新創解題-(提案企業名稱)」,徵件期間內可進行補件,收/補件時間以承辦窗口email接收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收/補件者,本會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格及相關文件均符合規定者,將於7個工作日內收到本會寄發「徵件文件檢核通過」之通知電子郵件,提案廠商收受該電子郵件後即屬完成申請程序,後續本會將另行通知提案廠商派員進行簡報審查。
(四)應備文件(以下皆為電子檔、無須提供紙本)
♦提案廠商基本資料表(線上填寫)
♦提案簡報電子檔(ppt & pdf)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最近一期有營業稅繳款書或結算申報書影本
♦廠商聲明書【附件一】
♦切結書【附件二】
♦智慧財產權授權聲明書【附件三】
♦保密同意書【附件四】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五】
♦廠商產品或服務資通安全自我檢核表【附件六】
♦廠商個人資料安全管理措施說明表【附件七】

六、聯繫窗口

♦新創圓夢網https://startup.sme.gov.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電話:(02)2332-8558分機368 洪組長
♦電子郵件:368@careernet.org.tw

申請須知及應備文件下載:https://startup.sme.gov.tw/home/upload/downloads/20240509100653khz.pdf




相關檔案 開啟相關檔案.pdf檔
回頁首圖示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5月09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35840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本部處分鄭美惠(身分證統一編號:G22222****)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之處分文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部113年3月25日以經授貿字第11350022370號函處分應受送達人鄭美惠在案。惟函件遭退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部國際貿易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鄭美惠儘速向該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24)領取。



回頁首圖示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5月09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35850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本部處分譚博愚(身分證統一編號:L12376****)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之處分文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部113年4月23日以經授貿字第11350030340號函處分應受送達人譚博愚在案。惟函件遭退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部國際貿易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譚博愚儘速向該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35)領取。



回頁首圖示
環境部為提升水體品質、降低農地污染風險,於106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並於110年1月1日開始分階段實施,針對特定業別加嚴及新增氨氮、重金屬、致癌性物質、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及限值;113年正式實施第二階段加嚴管制標準,主要針對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製革業之生皮製成成品皮者加嚴氨氮限值,並同時加嚴金屬表面處理業與電鍍業之重金屬硼限值。
產業發展署為協助產業了解水污法規管制現況及發展趨勢,加強水污染防治技術與實務經驗,妥善處理廢水問題,規劃講習會安排專業講師就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與防治技術進行說明;另為解決產業界現階段廢水處理系統之技術瓶頸,考量提升廢水處理技術,推動循環經濟與技術創新,邀請專家學者介紹廢水新興處理技術。與會學員可透過多面向之互動與學習,就技術面、實務面及法規面等進一步交換意見與心得,期待藉由經驗交流之過程,協助工廠強化環保體質、降低環境污染之風險,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

報名簡章
回頁首圖示
環境部為提升水體品質、降低農地污染風險,於106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並於110年1月1日開始分階段實施,針對特定業別加嚴及新增氨氮、重金屬、致癌性物質、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及限值;113年正式實施第二階段加嚴管制標準,主要針對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製革業之生皮製成成品皮者加嚴氨氮限值,並同時加嚴金屬表面處理業與電鍍業之重金屬硼限值。
產業發展署為協助產業了解水污法規管制現況及發展趨勢,加強水污染防治技術與實務經驗,妥善處理廢水問題,規劃講習會安排專業講師就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與防治技術進行說明;另為解決產業界現階段廢水處理系統之技術瓶頸,考量提升廢水處理技術,推動循環經濟與技術創新,邀請專家學者介紹廢水新興處理技術。與會學員可透過多面向之互動與學習,就技術面、實務面及法規面等進一步交換意見與心得,期待藉由經驗交流之過程,協助工廠強化環保體質、降低環境污染之風險,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

報名簡章
回頁首圖示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誠徵約聘醫師1名,歡迎有志人士踴躍報名。


台灣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誠徵約聘醫師簡章 開啟台灣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誠徵約聘醫師簡章.pdf檔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開啟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pdf檔
回頁首圖示
一、職缺單位:經濟部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
二、職稱:聘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2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9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報酬等資料: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林業、農業、水土保持、水利及土木等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並有相關證明者。
2、具地理資訊系統(GIS)應用能力尤佳。
(二)待遇:
1、月支工作報酬起薪約新臺幣41,479元。
2、如具大學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錄取)資格者,不得要求提高身分或提高敘薪。
(三)報名日期:自113年5月9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截止。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策劃、審議及考核。
(二)辦理集水區保育相關計畫委辦及履約管理。
(三)辦理集水區保育相關配合工作計畫經費補助作業。
(四)辦理集水區跨域整合治理及溝通協調聯繫事項。
(五)其他綜合性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45號9樓(近捷運松山新店線台電大樓站2號出口)。
六、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含應送文件及錄取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職缺公告截止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寄送至經濟部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朱小姐收(地址:106019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5號9樓),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術師」。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填表人請簽名,履歷表請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含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5)其他經歷、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男性繳退伍令影本。
2、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辦理甄試,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9個月內有效。
3、未獲通知甄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4、經甄選錄取後,自報到日起先予工作訓練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且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始正式聘用,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進用及薪給依本會設置要點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期滿評核表現不及格者則不予聘用。
5、甄選方式:資績(30%)+面談(60%)+測驗(10%),合計100%。
6、甄選注意事項: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朱小姐02-23631218。


回頁首圖示
一、職缺單位:經濟部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
二、職稱:僱用業務管理員
三、名額:正取1人;備取1至2人(候用期限9個月)。
四、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文書、行政事務管理及出納相關業務。
3、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4、具行政工作實務或公務經驗者尤佳。
(二)待遇:
1、月支工作報酬起薪約新臺幣30,563元。
2、如具大學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錄取)資格者,不得要求提高身分或提高敘薪。
(三)報名日期:自113年5月9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截止。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文書事務及辦公室綜合性庶務工作。
(二)協助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出納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45號9樓(近捷運松山新店線台電大樓站2號出口)。
七、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含應送文件及錄取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職缺公告截止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寄送至經濟部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朱小姐收(地址:106019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5號9樓),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管理員」。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填表人請簽名,履歷表請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含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5)其他經歷、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男性繳退伍令影本。
2、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9個月內有效。
3、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4、經甄選錄取後,自報到日起先予工作訓練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且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始正式僱用,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進用及薪給依本會設置要點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期滿評核表現不及格者則不予僱用。
5、甄選注意事項: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朱小姐02-23631218。


回頁首圖示
經濟部113年4月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


file.pdf 開啟file.pdf檔
回頁首圖示
頁尾圖示-經濟部 頁尾圖示-經濟部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