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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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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10-14 16:02
國際貿易局

呼籲我商勿涉入與北韓貿易,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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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韓連續進行核試爆違反聯合國決議,嚴重影響區域穩定,為維護國家安全之目的,經濟部自106年9月25日起,公告全面禁止與北韓貿易,違反者依貿易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或停止其1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

為避免廠商因未悉相關規定而觸法,貿易局重申前述禁令外,並呼籲我商勿涉入與北韓貿易,以避免受罰。

貿易局發言人:李副局長冠志
聯絡電話:2397-7106、0988-120-791
電子郵件信箱:gjlee@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張副執行秘書志嵩
聯絡電話:2397-7347、0919-295-177
電子郵件信箱:cs.chang@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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