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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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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4-04-17 08:26
國際貿易署

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或有 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 或有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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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17日
發文字號:貿展字第1130550729號

主旨: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或有
     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
     或有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
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或有
     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涉及違法情事且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
     或有重大危害之虞認定要點」
相關檔案
1130550729-1
開啟1130550729-1.pdf檔 111.5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