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經濟部

:::
就業資訊
2024-04-09 08:09
智慧財產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資料服務科擬徵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點閱數238
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工作熱忱及文書處理能力。


2.具備溝通表達能力。


3.熟悉文書應用軟體。


4.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尤佳(如有請檢附證明文件)。


5.具公務行政經驗或有智慧財產相關經驗尤佳。


三.工作項目:


1.櫃台收費帳務管理。


2.專利資料庫管理。


3.國內外專利、商標資料庫諮詢服務。


4.一般行政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7,800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所遺職務);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六.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法室資服科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4月15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1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 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英文初級以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職缺申請分發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得續僱至113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八.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九.報名日期:自113年4月9日起至113年4月15日截止。
報名日期
相關檔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聘僱甄選報名表.odt
開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聘僱甄選報名表.odt.odt檔 17.8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