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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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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3053 申請供製造印刷用塗佈感光平板板材用感光乳液、顯影劑及酚樹酯用途證明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為協助業者取得生產原料,凡符合進口稅則第三十七章增註三及第三十九章增註四規定之廠商,得向本署申請核發進口同意證明。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本案適用對象僅限於領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合法工廠。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局收件。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申請表、公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型錄或使用說明書、輸入貨品進口證明、產品製造流程、產品訂單或銷售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文件齊備後4工作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民生化工產業組
林先生
02-27541255#2333
yjlin2@i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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