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經濟部

:::
認識經濟部

經濟部沿革

民國
20
6
行政院下成立全國經濟委員會,掌理國家經濟建設及發展計畫之設計、審定、監督指導等事項。
12
行政院改組,將工商、農礦兩部合併為「實業部」,下設農業、工業、商業、礦業、漁牧、勞工等司及林墾署。
民國
23
12
全國經濟委員會接收內政部主管之水利事業。
民國
26
12
將「實業部」改組為「經濟部」。
民國
27
1
整併建設委員會、全國經濟委員會之水利部分、軍事委員會第三、第四兩部、工礦、農產兩調整委員會及資源委員會等機關(單位),成立「經濟部」。
民國
38
5
公布實施經濟部組織法,將工商部、農林部、水利部及資源委員會等機關裁併精簡,由經濟部統籌主管全國經濟行政及經濟建設事務,設置工業司、礦業司、商業司、總務司、會計處、統計處、人事室等內部單位,並設置農林署、水利署及資源委員會等附屬機關。
民國
68
11
設置能源委員會;原商業事務中,證券管理、會計師部分改隸財政部。
民國
70
1
設立國際合作處、投資業務處、技術處、設置中小企業處;裁撤農業司、工業司,改設農業局及工業局。
民國
85
12
合併水利司與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改設「水資源局」。
民國
88
1
為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之政策,並將標準及檢驗業務一元化,將中央標準局及商品檢驗局改設智慧財產局及標準檢驗局。
7
配合精省作業,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物資處、水利處、台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礦務局業務歸併經濟部,並設置第二辦公室及中部辦公室。
民國
91
3
整併水利處、水資源局及台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水利署。
民國
93
7
能源委員會因業務調整需要,改制成立能源局。
民國
112
9
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整併研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及總務司業務,改設綜合規劃司及秘書處;技術處更名為產業技術司;投資業務處更名為投資促進司;投資審議委員會改制為投資審議司;國營事業委員會改制為國營事業管理司;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整併為經濟法制司;資訊中心改制為資訊處;整併商業司及中部辦公室公司登記等業務,成立商業發展署;整併工業局及中部辦公室工廠輔導等業務,成立產業發展署;整併國際貿易局、國際合作處及貿易調查委員會業務,成立國際貿易署;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中小企業處改制為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整併工業區組業務,改制為產業園區管理局;整併礦務局、礦業司及中央地質調查所業務,成立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另專業人員研究中心改制,成立四級訓練機構經貿人員培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