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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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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道路管線開挖許可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
1.科技產業園區園區道路挖掘,須向管理處或所轄各分處申請道路挖掘許可,提高園區內路面品質,維護公共安全及加強園區內地下管線之管理,辦理道路挖掘許可申請作業。
2.申請人資格:電力、自來水、電信等共用事業者。相關權責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駐區警察隊。
申請說明:
1.主辦單位於接獲申請時,2日內完成文件及圖說審查。
2.經審查後文件及圖說有不符規定之處或申請挖埋管線之路段已飽和,無法再埋入管線,則發函通知申請單位修正。
3.經審查後文件及圖說均符合規定且申請挖埋管線之路段尚有空間可埋設,則發函同意申請單位施工並副知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本處交通主管單位及工安主管單位。
4.應附文件及圖說:
(1)申請書:檢附申請書1份,內容應述明申請緣由、挖掘路段及預定挖掘施工期間。
(2)圖說:檢附圖說一式7份,內容應含位置圖及剖面圖,並標示載明相關尺寸、距離及施工修復方式。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開發工程科 電話:07-3611212分機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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