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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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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寬頻管道使用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申請說明:
1.申請人資格:
(1)電力、自來水、電信等共用事業者。
(2)楠梓園區內營業之各事業單位。
2.主辦單位於接獲申請時,2日內完成文件及圖說審查。
3.經審查後文件及圖說有不符規定之處或申請挖埋管線之路段已飽和,無法再埋入管線,則發函通知申請單位修正。
4.經審查後文件及圖說均符合規定且申請挖埋管線之路段尚有空間可埋設,則發函同意申請單位施工並副知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本處交通主管單位及工安主管單位。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開發工程科 電話:07-3611212分機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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