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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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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4030 營運總部認定辦法及申請書表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1.經濟部為因應企業全球化趨勢,推動營運總部政策,鼓勵產業積極善用全球資源,鞏固國際競爭力之同時,以台灣作為企業決策中心,並持續投資台灣、深耕台灣。
2.經填報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通過後取得營運總部認定。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公司營運規模符合「營運總部認定辦法」第2條第1項認定條件資料表之公開發行公司;或公司營運規模符合「營運總部認定辦法」第2條第1項認定條件資料表之非公開發行公司--會計師簽核之複核表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由申請企業填寫申請書表,檢附相關文件,送產發署後約14個工作天核發/核駁。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檢附掌控營運範圍之相關證明,如經營策略訂定、財務管理、市場調查研究或行銷、智慧財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文件,詳如「營運總部認定函申請文件檢查表」向產發署申請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約14工作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知識經濟產業組
林文琦
02-27541255 分機2443
wclin2@i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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