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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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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4-04-23 10:39
產業發展署

公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度補助花蓮石材業者災後復原設備調校申請須知

點閱數46
壹、目的
為因應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廠商受創,協助該等受災業者災後重建,提供重建時急需之機器修復、校正及產能恢復等協助,爰訂定本申請須知,俾業者有所依循。
貳、期程
一、至113年10月31日止,惟本署得視經費支用情形停止受理。
二、本署得視震災發展情況及經費補助情形調整相關內容。
叁、申請作業
一、申請資格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石材製品製造業,且須於花蓮縣依法辦理工廠登記 (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二) 營業狀況不可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三) 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本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二、補助標的:提供業者災後重建時之機器修復、校正以恢復產能。
三、補助經費:補助經費以每家20萬元為上限。
肆、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含聲明書(附件1)並加蓋申請補助者及代表人印章。
二、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每一項設備須填寫一張補助項目報核表(附件2),並檢附載有調校與修復設備品名、型號及以申請補助者為買受人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發票日期須於113年4月3日至113年10月31日期間內。
五、調校與修復設備前後對比照片。
六、載有申請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七、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
伍、申請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申請(送達日期以郵戳為憑),申請資料請寄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1F,亦可臨櫃申請。
二、申請如有困難可撥打「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0-257,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相關檔案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花蓮石材業者災後復原設備調校申請須知_附件
開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花蓮石材業者災後復原設備調校申請須知_附件.odt檔 21.76KB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花蓮石材業者災後復原設備調校申請須知
開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花蓮石材業者災後復原設備調校申請須知.pdf檔 563.96KB
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聯絡單位連絡人:
吳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
(02)2754-1255 分機:3520
聯絡單位E-MAIL:
c1140@csd.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