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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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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5-06-23 16:02
國際貿易署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易管理組專員職缺公告

點閱數56
一、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二、職稱:專員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4年6月23日~114年7月7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薦任職務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3年。

(四)思慮敏捷,具備協調溝通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貨品輸出入管理及簽證業務、中國大陸食品及產地標示等違規案件處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十一、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報名日期
2025-06-23 16:02

2025-07-07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