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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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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2-08-18 16:30
中央地質調查所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4嘉義縣市)、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6高雄市)變更計畫書(草案)公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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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4嘉義縣市)「變更前後」及「變更後」範圍圖,以中埔圖幅為例。
   經濟部自民國103年起依地質法陸續劃定公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本次公開展示為「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4嘉義縣市)」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6高雄市)」變更計畫書(草案),乃考量近年有許多新生山崩,以及中央地質調查所新完成之全島高解析度空載光達數值地形等資料發現新的山崩證據,因此進行變更地質敏感區之範圍,變更後嘉義縣市及高雄市分別新增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面積為44.67平方公里和91.87平方公里,涉及嘉義縣市10個行政區及高雄市22個行政區。
   變更計畫書相關書圖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於網際網路公開展示60日,自民國111年8月18日至111年10月17日止,詳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https://www.moeacgs.gov.tw/)地質法專區/地質敏感區(草案)公開展示查詢系統查閱。人民或團體於公開展示期間內,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團體名稱及地址,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意見及說明,做為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審查計畫書之參考。
   山崩與地滑現象常因降雨或地震事件,造成舊有崩塌範圍擴大或發生新生崩塌,如110年0806豪雨造成高雄市桃源區明霸克露橋受損中斷,就是因玉穗溪集水區於莫拉克颱風形成的舊有崩塌範圍擴大,而產生大量土砂流出所致。因此,中央地質調查所將依據新事證,持續辦理「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的劃定或變更,各界於土地開發前應辦理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並研擬適當的因應措施。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議、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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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4嘉義縣市)、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6高雄市)變更計畫書(草案)公開展示.odt檔 6.72MB
開啟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4嘉義縣市)、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6高雄市)變更計畫書(草案)公開展示.pdf檔 928.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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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王詠絢代理所長:
聯絡電話:(02)29429306
電子郵件信箱:wangys@moeacgs.gov.tw
業務聯絡人: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環境與工程地質組 紀宗吉組長:
聯絡電話:(02)29462793轉258
電子郵件信箱:chitc@moeacg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