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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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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5-11-07 21:39
台灣電力公司

台電堅守核能安全 核電廠耐震能力均依核安會要求完成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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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調查報告關心台電核電廠耐震能力。台電說明,自2015年起即依核安會要求,偱SSHAC Level 3程序 (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專家委員會」訂定第 3 層級之程序)辦理核電廠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並依分析結果,針對地震時執行安全停機之相關設備進行耐震補強,並獲核安會審查同意核備。

同時,台電亦已完成核二、三廠機率式地震風險評估(SPRA),包含地震引發的二次災害;評估結果初判核二、三廠總風險符合標準,惟目前評估結果及風險計算尚待核安會審查。

另外,2024、2025年台電亦遵照核安會要求,邀請國外專家團隊進行地震風險評估(SPRA)同行審查,目前正依據同行審查意見,針對安全設施設備耐震裕度之提升,進行可行性評估,同時重新計算地震風險值。台電將依法完成耐震安全評估說明報告後,陳報核安會技術審查。

台電重申,核能使用需遵循政府的兩必須、三原則,核能安全更是台電始終堅守的重中之重。目前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已報經濟部審查,後續包括耐震能力在內的再運轉計畫及安全檢查,都會依核安會審查要求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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