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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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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6-01-28 16:12
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依行政院指示全力援助宜蘭淹水受災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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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鳳凰颱風後宜蘭地區商家補助」乙事,經濟部今(28)日表示,行政院卓院長十分關切鳳凰颱風造成宜蘭縣受災情形,於114年11月20日行政院院會指示,有關淹水救助金、企業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企業貸款利息減免之利息補貼及商家援助等,為協助災民儘速回歸正常生活,請相關機關全力提供救助措施。經濟部已盡速擬定商家援助方案,並經陳金德政務委員協調,審酌受災店家實際情況,修正原核定之援助方案,全力協助鳳凰颱風致災之宜蘭縣及花蓮縣商家,函報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經濟部說明,原方案所訂援助範圍係依《災害防救法》公告鳳凰颱風災害區域為適用範圍,惟因宜蘭縣政府函報災情未符「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之災區劃定基準,致宜蘭縣無法劃設災區,經內政部函報行政院,陳金德政務委員即洽各相關單位了解災區商家需求及相關法規適用,依卓院長「全力協助受災民眾及企業災後復原與重建」指示,審酌宜蘭縣地區商家災情,並參考宜蘭縣政府函報「住戶淹水救助金」之鄉鎮及住戶預估數,以蘇澳鎮、羅東鎮、冬山鄉、五結鄉等4個鄉鎮最為嚴重,因此修正原核定之援助方案,納入前述鄉鎮,並於115年1月21日報請行政院核定中。

經濟部表示,為加速作業並縮短行政時程,經濟部已於1月27日請宜蘭縣政府協助辦理「先行受理」作業,縣府亦已通知上述4鄉鎮公所協助商家預先備齊相關資料。俟行政院核定修正計劃,續依規定完成審核及撥付程序。

經濟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相關行政程序順暢推進,並在符合法規及行政程序前提下,以從寬、從速、從簡精神完成撥款作業,協助受災商家早日恢復正常營運。

發言人: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陳副署長秘順
電 話: (02)23433300分機700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蔡組長群儀
電 話: (02)23433300分機740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