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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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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5
國際貿易署

經濟部聯手跨部會查緝 防杜中國大陸重型機車違規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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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業者透過社群媒體展示自中國大陸將重型機車零組件分拆後分批輸入臺灣,再於國內組裝成車,疑有規避我國輸入管理規定之情形,經濟部今(11)日表示,已邀集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召開會議並成立聯合查緝小組,分別於8月7日及今日前往新北市涉案營業場所執行查緝。今日查緝發現之重型機車,依據業者提供進口報單資訊,海關遂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當場扣押涉案車輛辦理後續程序。

經濟部表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規定,中國大陸重型機車整車及引擎屬於不准輸入項目,未經許可不得輸入我國。本案涉案業者疑似以拆解機車零組件後分批輸入,再於國內組裝成車之方式,規避現行輸入管理規定。經濟部說明,海關於完成相關調查後,將把違規事證移送經濟部議處。經濟部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5項規定,視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行為人處以停止2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之行政處分,以維護我國貿易秩序。
   
此外,若涉案車輛未經檢測審驗合格或未依法領用牌照即行駛道路,則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依規定,未領用牌照行駛道路者,得處車輛所有人罰鍰並沒入車輛;如有懸掛偽造、變造號牌或使用他車號牌等情形,均得依法沒入車輛。

經濟部另指出,如業者係以常態化方式於國內組裝中國大陸製重型機車,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應事先申請許可,且須以不妨害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為限。考量我國重型機車產業發展成熟,相關產品供應充足,如引進中國大陸重型機車生產技術或組裝模式,恐對國內產業及市場秩序造成衝擊,因此經濟部不會核發相關許可。

經濟部強調,政府對於大陸地區物品輸入管理及邊境查緝採取嚴格把關立場,任何企圖透過拆解、分批運輸、組裝成車等方式規避法令管制之行為,均將依法查辦。未來將持續結合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力量,強化跨部會情資共享、聯合查緝及市場稽查作為,積極防堵違規輸入案件。

經濟部並呼籲業者應確實遵守相關輸入管理及交通安全法規,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選購車輛時亦應留意產品來源、合法進口證明及領牌情形,共同維護公平交易秩序、產業發展及道路交通安全。

貿易署發言人:胡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02-2397-7178

業務聯絡人:貿易管理組徐組長
聯絡電話:02-2397-7501、0936-69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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