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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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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5-06-25 14:38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30人以下數位轉型,無需填報課程規劃,可分批申請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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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年6月19日修正「30人以下製造業數位轉型培力補助要點」第八點規定,刪除事業申請補助時預先填寫課程規劃,及規劃內容變更時皆須線上申請之規定。事業僅需於完成培訓課程後提供相關憑證資料,辦理經費核銷補助事宜。
二、另企業申請補助核銷時可以分批申請,放寬僅能申請一次規定,以利企業彈性調度受訓人力,及訓練費用之資金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