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部主管產業相關之人工智慧(AI)產業技術研發國際合作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之A+國際合作計畫提案,給予最高20%之加碼補助。
一、賴總統114年6月18日宣示發展AI三大推動方向,其中包括促進國際技術合作與標準制定,共同推動技術發展與應用。
二、為配合上述總統政策,產業技術司運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專案類「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針對業者提案提供加碼補助,機制如下:
(一)適用對象:國合計畫提案主題與AI技術研發合作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具一定程度相關者。
1.AI技術研發合作:
(1)AI技術包含機器學習、深度學習、代理式AI(Agentic AI)、實體AI(Physical AI)等,產業技術研發合作範疇可包含晶片、終端裝置、軟體平台及產業應用等層面。
(2)產業應用之技術研發,例如智慧車輛、智慧製造、智慧機器人,可運用電腦視覺、大型語言模型、數位分身等,發展生成式AI或鑑別式AI之應用,並結合相關系統或設備,以實現環境感知、自主決策等功能。
2.參與標準制定:包含參與AI、資通訊或相關重大產業之國際標準技術合作、認證實驗、標準訂定等,有助於標準提案與國內外產業標準介接。
(二)加碼規定:得視與AI技術研發或標準制定關聯程度、重要性、難易度等,於核定補助款加碼,上限20%,加碼後補助經費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50%。
(三)推動時程:自公告日起至117年12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