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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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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6-06-17 15:35
產業發展署

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先進節能車輛國際拓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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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目標
本主題式研發補助計畫聚焦先進節能車輛拓展國際市場,透過補助推動國內整車廠自主研發或與國際品牌車廠合作代工,自主或共同開發、設計製造先進節能車輛,增加外銷量,並協助國內ICT與傳統供應鏈發展,主要目標為協助我國業者開發多元市場降低美國關稅影響並發展自主供應鏈。
二、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產品開發:母廠授權或自主研發之佐證資料、整車在台或第三地製造外銷時程、供應鏈廠商數及使用國產零組件比例、預估外銷量或第三地製造量規模等。
(二)供應鏈導入程序:具備評估合格供應鏈條件能力(如車廠內部評選供應商的規範或要求)。
(三)計畫可行性:計畫書完整性、計畫執行可行性、競爭分析及行銷策略規劃之合理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團隊組成及執行經驗。
(四)市場競爭能力:毛利率(附加價值率)、市場區隔、關鍵技術、品質優勢、市占率等指標。
(五)計畫預期產出效益:人均產值提升、增加產值、促成投資、新增就業、降低生產成本等。
(六)產業帶動效果:計畫擴散效果、以及對上下游人均產值等帶動效果。
(七)其他衍生效益:員工素質提升效果、成立新公司、對企業帶來之效益(如能量建構、技術升級、企業轉型等)、以及對產業之影響(如補足產業缺口、進口替代、上下游產業鏈整合、未來示範觀摩效益等)。
(八)其他有利審查項目
1.購置國產化設備得優先支持。
2.計畫具國際拓展效益(如整車外銷數量等)。
3.國產自主關鍵系統導入程度。
4.AI導入應用範圍(如報價、逆向建模、製程監控、異常預測、智慧倉儲及補料預測等)。
5.支持供應鏈經費及其效果(如計畫經費用於供應體系狀況等)。
三、補助資格條件: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如為2家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單位連絡人:
陳先生
聯絡單位電話:
(02)2704-4844#113
聯絡單位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