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氣候變遷,鼓勵企業對綠色技術的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與永續發展,藉由綠色智慧財產權布局策略,達到企業永續發展之目標。針對綠色技術的專利申請案,自中華民國115年9月2日起,申請人於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時,將其發明或創作標記為綠色技術分類號,並經本局審查確認後,其資訊將隨該專利申請案的公開或公告資料一併顯示。
為使產業界能快速辨識綠色技術專利,本局引進合作專利分類中與氣候變遷減緩或調適之技術或應用有關之Y02分類附加資訊,如符合下列綠色技術相關之專利申請案,申請人即可於申請時之專利申請書中,依據合作專利分類的Y02分類內容進行填寫,記載其發明或創作屬於綠色技術:
(1)涉及節省能源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技術領域之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
(2)涉及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使用之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
更多訊息請參考下方「綠色技術專利申請案申請說明手冊」及「綠色技術專利申請案申請說明手冊答客問」之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