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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6-09-14 10:02
智慧財產局

公告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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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主旨:公告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國商標法 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作業規範」第2點第1款。

公告事項:

一、補助之項目: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 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工作項目詳計畫構想書)。

二、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24日前,函送工作計畫書 一式5份、聲明書及資格條件證明文件至本局(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三、申請程序詳計畫構想書。

四、補助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全國性工商團體、社團法人等具有舉 辦商標研討會等智慧財產權交流活動之執行經驗之民間團體。

(二)熟悉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能適時提出政府建言供政府參考者。

(三)具備智慧財產創新研發專業人才培訓機制,並針對產業關(切議題能適時舉辦相關研討會、說明會之能力。

(四)具有專案管理及會計管理等制度。

五、審查方式:由本局就申請補(捐)助者提出之工作計畫書,審 查其資格條件、可行性及經費之合理性,經核定後,辦理補助簽約事宜,詳如計畫構想書。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本計畫補助1家,受補助單位 應自籌至少新臺幣100,000元,補助比率上限為80%,補助金額上限計新臺幣400,000元。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本局115年度核定之補助金額計新臺幣400,000元。

八、檢附本案計畫構想書、契約書及聲明書各1份。
相關檔案
附件1_計畫構想書
開啟附件1_計畫構想書.pdf檔 616.75KB
附件2_契約書及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開啟附件2_契約書及附記條款特別聲明.pdf檔 291.11KB
附件3_聲明書及附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開啟附件3_聲明書及附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pdf檔 300.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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