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職稱:助理員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3年12月26日~114年1月9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於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對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調查相關業務有學習興趣並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認真負責、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英文程度好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八、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之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及統計資料。
(二)辦理貿易救濟相關國際經貿業務(摘譯案件訊息或彙整駐外單位蒐集之相關資訊)。
(三)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十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報名日期
2024-12-26 11:56
~
2025-01-09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