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務列等:約僱290薪點(月支報酬40,339元)
名額:1名
※資格條件
1.具身心障礙者手冊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證書者。
3.嫻熟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及溝通協調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金屬科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金屬材料及金屬製品等產業之行政業務(案件聯繫及彙整作業)
3.處理相關文書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5.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
人事室
聯絡單位連絡人:
林素珍
聯絡單位電話:
2754-1255分機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