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預估缺)、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工作熱忱且願意學習者。
2.熟悉電腦套裝軟體操作且文筆流暢。
3.具檔案管理工作實務經驗並附有證明者。
三.工作項目:
1.點收及複核專利案件電子檔案,並校對、更新及更正相關資料。
2.協助規劃執行專利檔案管理系統。
3.比對、篩選及整理專利檔案清理計畫目錄及資料。
4.補鍵及協助鑑定、清理檔案資料。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8,948元(預估自115年7月6日起僱用);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六.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附影本者如獲錄取須檢視正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檔案科約僱佐理員」,並於115年6月22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1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公告資訊/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檔案管理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局網。
3.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僱。
七.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含相關法令),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八.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九.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11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