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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研發補助

Q: 補助經費是否有上限?可以編列之補助經費科目為何?
A:

單位:創新創業科

1.沒有申請補助經費之上限,請考量公司之研發人力、研發能量等因素,依照實際計畫執行需求編列計畫經費,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

2.對於同一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曾獲本司科專計畫補助者,再次申請時,將參考前案計畫酌予調降補助比例。

3.可編列補助科目包含:投入研究發展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費、委託研究費、驗證費、國內差旅費、專利申請費,其經費編列應符合申請須知會計科目與編列原則。

 

更新日期:2024年4月22日

 

聯絡資訊
聯絡人: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林淑芬
聯絡電話:02-23412314分機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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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須知(113年1月版)
更新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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